2022-04-13 08:510項城網
為加強戶外廣告規范管理,促進戶外廣告健康有序發展,美化城市市容環境,提升城市品味,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、國家衛生城市創建,根據國務院《城市市容和衛生管理條例》《戶外廣告暫行管理辦法》《項城市城市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》,決定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整治范圍:
城市規劃區內所有戶外廣告。包括:高塔廣告、樓宇廣告、燈箱廣告、門頭牌匾、交通護欄廣告等。
二、整治內容:
(一)依法拆除未經審批、不符合城市規劃、與城市空間景觀不協調、影響市容市貌、材質低劣、存在安全隱患的各類空中廣告。
(二)全面拆除妨礙交通通行、遮擋交通視線、遮擋交通標識、遮擋交通信號的各種架空廣告,全面取締宣傳條幅。
(三)沿街門店一店一招牌,只保留門頭廣告牌匾,門頭牌匾必須經過審批,符合整體美觀、字體清晰、用字規范的要求。
(四)依法拆除未經審批、用字不規范、破損陳舊的門頭廣告牌匾,堅決取締各種移動招牌、突出建筑物墻體的門頭燈箱、全面清理玻璃門、卷閘門張貼的各類商品廣告或促銷廣告。
有上述情形之一的,戶外廣告產權所有人、廣告設置人(單位)及使用人,應于2022年4月30日前自行整改拆除完畢。逾期不拆除的,將依法予以強制拆除,并視情節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行政處罰。在拆除整治過程中發生的一切損失,由戶外廣告產權所有人、廣告設置人(單位)及使用人自行承擔;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特此通告
項城市城市管理局
2022年4月1日
(責任編輯:高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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